1、车祸受伤可以报保险吗
车祸受伤,通常情况下不能直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当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最重要的赔偿渠道是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假如受害者购买了有关的汽车保险,并且事故符合保险条约的规定,那样他们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赔偿。《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明确规定了这一赔偿原则。具体而言:
1.若机动车辆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的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都有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的比率分担责任。
2.当机动车辆与非驾驶员、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时,假如非驾驶员、行人没过错,机动车辆一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3.若存在证据证明非驾驶员、行人有过错,则依据过错程度适合减轻机动车辆一方的赔偿责任。若机动车辆一方无过错,其赔偿责任低于百分之十。
4.若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驾驶员、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辆导致的,机动车辆一方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律快车提醒,车祸受伤后,受害者应第一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而非直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
2、交通事故立案后能否私了
交通事故立案后,双方当事人仍然可以选择私了。
1.即便事故已经报案并由交警队立案处置,双方当事人仍有权在交警大队自行协商解决。一旦双方达成一致建议,交警队会出具调解协议书,双方签名确认后即可生效。
2.这一做法符合《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精神,该法条允许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或者选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此,立案后的交通事故纠纷,并不是需要走诉讼程序,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和解。